2011年7月4日下午,省政府召開全省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按照國家五部委通知要求,對我省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進行動員和部署,副省長佟星出席會議并講話。會上,省政府與各地級以上市政府及順德區政府簽訂了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目標責任書。
此次全省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分調查摸底、自查自糾、檢查復核和總結完善四個階段實施,按照政府負責、部門實施、依法清理、標本兼治、全面規范的原則,力爭在2012年5月底前全面清理違規和不合理收費,堅決撤銷收費期滿的收費項目,取消間距不符合規定的收費站(點)。
日前,《廣東省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方案》出臺,它宣告廣東收費公路專項清理開始進入"實操"階段。
截至目前,專項清理工作已完成全面部署,開始進入調查摸底階段。省交通運輸廳廳長何忠友介紹,相關部門將立即對截至2011年4月30日仍在運行的所有收費公路項目展開摸底調查,內容包括清查和核實項目的里程規模、站點設置、收費期限、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弄清收費公路的資產、債務和還貸支出情況。
根據方案,有8類收費公路列入"堅決撤銷"之列,包括未經省政府批準設置的、超過省政府批準期限收取通行費的收費公路及收費站(點),以及從2004年11月1日起批準立項的二級收費公路等。
對于4類存在違規行為的收費公路及收費站(點),方案規定要立即糾正并停止收費。包括收費公路項目邊施工邊通車收取通行費、未交工驗收或交工驗收不合格收取通行費的,立即停止收費;對公路收費站(點)加收或代收非公路收費項目,以及收費公路與非公路收費項目實行捆綁收費的,立即停止加收或代收,取消捆綁收費行為,等等。
方案還規定,對于"非封閉式收費公路的同一主線上,相鄰收費站(點)的間距少于50公里的收費站(含實行年票制設置的次票收費站)",能調整站點位置則調整,如不能調整則按"站點同屬一市撤銷其一,站點分屬兩市各撤半邊"的原則處理。這意味著,收費站點布局的合理性將得到提升。
從2012年1月1日到2月29日,專項清理檢查工作組將對全省各地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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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8類公路以后不得收費
1.未經省政府批準設置的收費公路及收費站(點)。
2.超過省政府批準期限收取通行費的收費公路及收費站(點)
3.已還清建設貸款(含有償集資款)的政府還貸收費公路,以及既不屬于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利用貸款建設,也不屬于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建設或依法受讓的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權的收費公路。
4.從2004年11月1日起批準立項的二級收費公路。
5.2004年11月1日后批準立項,但技術等級和里程規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費公路:高速公路(不含城市市區至本地機場的高速公路)連續里程30公里以上,一級公路連續里程50公里以上,二車道的獨立公路橋梁和隧道長度800米以上,四車道的獨立公路橋梁和隧道長度500米以上。
6.1994年9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之間批準立項,但技術等級和里程規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費公路:平原微丘區二級公路連續里程40公里以上,山嶺重丘區二級公路連續里程20公里以上,一般公路橋梁長度300米以上,改渡為橋的公路橋梁長度200米以上,公路隧道長度500米以上。
7.1994年8月31日前批準立項,但不符合當時有關文件規定的收費公路。
8.未經省政府批準在高速公路及其他封閉式收費公路主線上設置的公路收費站(點)。